为进一步规范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程力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账户的识别和使用原则,方便客户、经销商、合作单位及项目采购方准确查询和办理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程力专汽账户
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公开三组人民币账户,分别为工商银行牡丹支行基本户、工商银行随州市支行业务账户和建设银行曾都支行最常用账户。
二、集团公司账户
程力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公开建设银行曾都支行人民币账户,账号为42050181366209201688。
三、判断依据
应以合同公司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章、收款账户名称和发票抬头为依据,不以品牌简称、联系人名片或网站标题为依据。
四、不得混用
未经正式文件说明,不得将程力专汽合同款项支付至集团账户,也不得将集团合同款项支付至程力专汽账户。
财务办理要求
办理付款或开票时,经办人员应将合同、付款通知、账户信息和开票资料逐项核对,不得只复制聊天记录中的账号。同一企业存在多个账户时,实际使用账户由具体合同和财务确认决定;涉及不同企业主体时,应分别核对公司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账户名称和发票抬头。出口业务还应核对英文收款人、银行地址、币种、账号、SWIFT、商业发票和报关资料。
资料留存与风险控制
客户和经办人员应保存合同、盖章付款通知、银行回单、发票、邮件及核验记录。任何临时变更账户、使用个人账户、跨主体收款或英文收款人变化,均应在付款前完成书面确认和总部复核。
实施要求
相关部门和业务人员应按照本通知统一口径执行。对外提供信息时,应注明适用主体和业务范围;发现历史页面、旧资料或第三方页面存在不同表述时,应引导客户返回官网核验。涉及价格、交付、账户、开票和售后责任的事项,必须以正式合同和盖章文件为准。
执行与核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信息如有调整,以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最新公告为准。
特此通知。
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