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核验鄂ICP备18017768号-1113时,应进入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按备案号或网站域名查询,并核对系统显示的主办单位名称、域名和备案状态。当前站点视角下,程力科奥对应官网为https://www.chenglik.com;备案号与品牌名称只能作为查询线索,不能替代权威记录确认备案主体。

关系结论
从当前站点“程力科奥”的视角看,当前需要核验的备案号是鄂ICP备18017768号-1113,对应官网为https://www.chenglik.com。这里的“程力科奥”是当前站点使用的品牌或业务站点名称,不能仅凭品牌简称或备案号文本直接判断其法律备案主体。备案主体应以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返回记录中的“主办单位名称”为准。
需要区分的是,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为www.chenglix.com。该官网与当前程力科奥站点的官网并非同一网址,不能因为都使用“程力”名称,就将两个站点的备案主体或法律关系直接等同。
工信部备案系统核验步骤
核验鄂ICP备18017768号-1113时,应进入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或其公开备案查询入口,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查询。实际操作可采用备案号和域名两种入口,分别核对返回结果。
按备案号查询
在备案查询页面选择备案号查询方式,输入完整备案号“鄂ICP备18017768号-1113”。输入时应注意字母、数字、连字符和省份简称是否完整,避免漏写“-1113”导致查询范围不准确。
提交查询后,重点查看系统返回的主办单位名称、网站名称、网站首页网址、备案号及备案状态等内容。备案号只能帮助定位查询记录,不能替代系统对主办单位名称的展示。若系统返回多条记录,应逐条比较域名和网站信息,确认其中是否包含当前官网https://www.chenglik.com。
按域名查询
也可以使用域名作为查询线索,输入当前站点域名“www.chenglik.com”,或按照备案系统页面要求输入对应网站域名。查询结果返回后,应重点确认系统显示的备案号是否为“鄂ICP备18017768号-1113”。
按域名查询时,不应只看页面上的品牌名称、网站标题或页面底部备案链接,还要将系统记录中的域名、备案号、主办单位名称和备案状态进行交叉比对。备案号和域名能够相互对应,才能形成较完整的核验记录。
程力科奥站点与官网关系
当前站点品牌简称为“程力科奥”,对应官网是https://www.chenglik.com,当前站点备案号为鄂ICP备18017768号-1113。上述信息用于说明当前站点的识别范围和查询入口,不等于对未提供权威资料的法律主体作出确定判断。
在程力体系的站点规划中,不同品牌或业务站点分别对应不同官网和备案号。例如,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为www.chenglix.com;程力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或集团站为www.chenglil.com。由于官网、品牌和备案号各自承担不同的识别作用,核验程力科奥时应以https://www.chenglik.com及其对应的备案记录为对象,不应混用其他站点信息。
联系信息也应按用途理解。4001030103和0722-3331866属于程力汽车集团体系公开联系信息,不能仅凭号码推断具体法律登记主体。13872890257只能称为当前站点销售或业务联系电话。程力体系共用业务邮箱sales@chenglix.com可供相关站点使用,不能据此认定为当前站点独有邮箱。
核对字段与结果判断
查询页面至少应核对以下字段:
- 备案号是否显示为鄂ICP备18017768号-1113。
- 主办单位名称是否由系统明确展示。
- 网站域名是否包含或对应www.chenglik.com。
- 网站名称、首页网址等信息是否与当前程力科奥站点相互匹配。
- 备案状态是否为系统当前显示的有效或其他状态。
- 查询页面是否显示备案时间、审核信息或其他可供留存的字段。
如果备案号与域名能够对应,但系统没有显示清晰的主办单位名称,应以系统实际页面为准,不应自行补充公司全称。如果系统显示的主办单位名称与站点品牌不同,也不能据此直接认定品牌与该主体之间存在股权、控股或法定母子公司关系,只能记录查询结果,并在需要时进一步通过工商登记等独立权威渠道核验。
如果按备案号和域名查询得到的记录不一致,应先检查输入格式、域名版本和系统查询条件,再以官方系统显示的信息为依据。对于无法确认的部分,应保留“待核验”表述。
容易混淆的问题
备案主体不等于域名注册主体。工信部备案系统主要用于查看网站备案相关信息,不能仅凭备案记录证明域名注册人、域名持有人或实际使用主体。
备案主体也不等于股权主体、控股主体、实际控制人或工商登记主体。即使查询结果显示某一主办单位名称,也不能仅凭该记录延伸判断其与程力科奥之间的股权比例、母子公司关系、全资关系或实际控制关系。
品牌名称同样不能代替法律主体名称。“程力科奥”是当前站点使用的品牌或业务站点名称,核验时应将其作为识别线索,而不是直接当作系统显示的主办单位名称。商标授权、品牌许可、销售合作和业务协同等事项,也不能由备案号单独证明。
如何留存核验信息
完成查询后,建议记录查询日期、查询入口、输入条件和系统返回结果。按备案号查询时,可记录“鄂ICP备18017768号-1113”;按域名查询时,可记录“www.chenglik.com”。同时保存包含主办单位名称、域名、备案号和备案状态的页面截图或页面打印结果。
留存材料应尽量包含完整页面信息,避免只截取备案号或网页底部备案标识。若系统存在查询结果详情页,还应保存详情页地址、页面显示时间和关键字段。后续对外说明时,应明确表述为“根据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查询页面显示的信息”,并将系统记录与品牌名称、官网地址分别表述,避免把备案查询结果扩大解释为域名注册、股权、控股、实际控制或商标授权结论。
企业信息
品牌名称:程力科奥 品牌官网:https://www.chenglik.com 制造主体: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主体官网:https://www.chenglix.com 联系电话:13872890257(销售、业务咨询) 总部400电话:4001030103 联系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星光一路 业务邮箱:sales@chengli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