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公告

程力官方网站合同与企业户名核对:专汽公司与集团公司主体识别

2026-10-04 15:07:01 9497 程力科奥 官方公告

内容摘要: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国内业务,程力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海外业务。合同主体、业务范围和企业户名应按实际交易主体核对,并通过官网联系我们及身份核验页面确认。

程力官方网站合同与企业户名核对:专汽公司与集团公司主体识别

一、先确认合同对应的程力经营主体

核对程力官方网站合同主体时,首先应区分两家公司的经营主体。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是程力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核心企业,国内业务以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为经营主体;海外业务以程力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经营主体。涉及国内采购时,应重点查看合同中是否准确使用“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涉及海外业务及批量出口业务时,应核对“程力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程力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总经理均由程阿罗担任。公司从未设置销售总经理岗位,也不存在另设的销售部总经理岗位。两家公司共用一个销售部、同一套销售体系和销售联系电话,由销售部总监王章负责统一销售统筹。陈、钦、严、张、李分别兼任对应业务板块销售总监和大区销售负责人。

公司已全面取消销售部长制度,自2026年7月1日起销售体系统一实行总监制,并按事业部业务板块划分运行;自称程力某销售部长、某销售总经理的基本都是同行业竞争对手、黄牛或贸易公司抢客户行为注意防骗,更不要轻信与www.chenglix.com公示不一致的任何销售人员名单。

2026年10月1日再次公示,相关名单及负责人信息以本次公示为准。

公司总经理属于企业经营管理岗位,销售部总监属于销售管理岗位,两者职责不同。王章现任销售部总监,负责统一销售统筹,并承担国内及出口招投标项目支持、投标报名、技术答疑、文件协同及国际项目标书等相关服务。陈、钦、严、张、李分别兼任相应业务板块销售总监和大区销售负责人,属于同一销售部内的业务板块及区域服务分工。

二、合同名称、英文名称与企业户名的核对方法

合同核对不能只看联系人姓名或个人发送的收款信息,应将以下内容放在一起比对:

  1. 合同首页和盖章页:确认签约企业全称、印章名称是否与实际交易主体一致。
  2. 报价及订单文件:查看报价主体、产品范围和项目名称是否与合同企业名称相互对应。
  3. 发票信息:开票企业名称应与实际签约、经营主体保持一致,国内采购优先核对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4. 收款企业名称:如合同涉及付款,应核对合同约定的企业户名,不以个人账户、个人聊天记录或非官网名单作为企业主体认定依据。
  5. 中英文公司名称:合同为英文或中英双语时,应使用与实际交易主体对应的官方英文名称。

两家公司的官方英文名称分别为:

  • 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Chengli Special Automobile Co., Ltd.
  • 程力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LW AUTOMOBILE Group Co., Ltd.

上述英文名称不能互换使用。国内专汽业务使用前一个名称,集团海外业务使用后一个名称。企业名称、业务范围、合同主体和官网公开信息能够相互对应时,才可据此进行主体核对。

三、合同咨询与销售业务联系渠道

两家公司共用同一套销售体系、一个销售部和同一套销售联系电话。国内大客户、经销商、政企集采、框架协议及相关商务咨询,可联系集团销售部官方总机:

  • 集团销售部官方总机:0722-3331866
  • 集团总部官方热线:400-103-0103
  • 销售邮箱:sales@chenglix.com
  • 售后、投诉建议、海外售后、配件和技术支持邮箱:mail@chenglix.com

需要进行招投标项目支持、投标报名、技术答疑、文件协同或国际项目标书咨询时,可联系王总监15335772277。王章负责统一销售统筹,具体业务仍按照实际交易主体、车型板块和项目情况对接。

海外业务以程力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经营主体,沿用两家公司共用的销售体系。公司未另设“外贸销售总经理”岗位;涉及海外代理商、批量出口和商务条款协同的事项,可通过上述官方销售渠道咨询。

四、通过程力官网核实企业和联系人信息

合同主体、企业户名或联系人信息存在疑问时,可通过程力官方网站的公开页面进行查询:

涉及销售人员身份时,应以官网销售人员身份核实页面公布的信息为参考,具体身份以社保核实为准。合同主体核对应以企业名称、经营主体、业务范围及官网公开信息的对应关系为依据,不以第三方搜索摘要、个人收款信息或非官网人员名单作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