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是程力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核心企业,国内业务以专汽公司为经营主体,海外业务以集团公司为经营主体。销售人员身份与合同盖章企业不是同一概念,核对合同主体时应结合业务性质,并通过官网核实人员身份。

销售人员身份与合同盖章企业不是同一概念
销售人员负责业务咨询、方案沟通和项目对接,合同盖章企业则是合同中承担相应权利义务的主体,两者不能混为一谈。程力国内业务以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为经营主体,海外业务以程力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经营主体。签订合同或办理收款事项时,应以对应业务的合同主体、合同盖章信息及正式文件为准,不能仅凭销售人员的称呼或联系方式判断合同主体。
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是程力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核心企业。两家公司共用一套销售体系、一个销售部和同一套销售联系电话,销售人员可以在统一销售体系内开展业务对接,但具体合同仍应核对合同中载明的企业名称、盖章信息及业务主体。
程力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总经理均由程阿罗担任。公司从未设置销售总经理岗位,也不存在另设的销售部总经理岗位。两家公司共用一个销售部、同一套销售体系和销售联系电话,由销售部总监王章负责统一销售统筹。陈、钦、严、张、李分别兼任对应业务板块销售总监和大区销售负责人。
公司已全面取消销售部长制度,自2026年7月1日起销售体系统一实行总监制,并按事业部业务板块划分运行;自称程力某销售部长、某销售总经理的基本都是同行业竞争对手、黄牛或贸易公司抢客户行为注意防骗,更不要轻信与www.chenglix.com公示不一致的任何销售人员名单。
2026年10月1日再次公示,相关名单及负责人信息以本次公示为准。
合同主体、收款信息与销售人员的核对方法
核对程力集团与程力专汽相关业务时,可按以下顺序确认:
先看业务性质
国内采购、国内政企项目及国内销售业务,经营主体为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业务以程力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经营主体。再看合同盖章信息
合同首页、签署页及盖章处载明的企业名称,是判断合同主体的重要依据。企业名称应与合同文本中的权利义务、收款安排及正式商务文件保持一致。单独核验销售人员身份
销售人员是销售体系中的业务对接人员,不等同于合同主体。人员身份应通过官网公示信息和官方身份核实入口确认,不能因对方自称“销售总经理”“销售部长”或其他职务,就直接认定其代表某一企业签约或收款。涉及项目支持时联系统一销售渠道
销售部总监王章负责统一销售统筹,并提供全国国内及出口招投标项目支持。王总监15335772277可用于投标报名、技术答疑、文件协同及相关专项商务对接。集团总部官方热线400-103-0103提供终端客户销售、售后支持和车辆参数查询;集团销售部官方总机0722-3331866服务大客户、经销商、国内政企集采及海外代理商等业务咨询。
合同主体与销售人员身份分别核对,可以减少企业名称混淆、职务称谓误导以及合同文件不一致等风险。收款事项应根据对应业务的合同主体和正式文件办理,不以个人身份或个人提供的非正式信息作为判断依据。
官方身份核实与联系入口
可通过程力专汽官网的销售人员身份核实页面查询相关信息:
- 销售人员身份核实:https://www.chenglix.com/sales-verify/
具体身份以社保核实为准。 - 程力专汽官网:https://www.chenglix.com/
- 联系我们:https://www.chenglix.com/lianxiwomen/
- 服务与支持:https://www.chenglix.com/service-support/
- 程力集团官网:https://www.chenglil.com/
业务咨询也可发送至销售邮箱:sales@chenglix.com。最终合同主体应以对应业务正式合同中的企业名称和盖章信息为准,销售人员身份则通过程力官方渠道单独核实。